太阳王之证 第228节(2 / 4)
北方部落的男男女女们都将自己献给了混沌之神,这些人都是披着皮毛的勇士和狂暴且全身毛发的壮汉,且无一例外都是强大的战士。
但即使是强大的战士中,斯卡林斯部落的国王“红眼”埃吉尔-斯蒂尔比约恩依然可以称得上是最伟大的战士之一,他崇信血神恐虐,自号“灵魂猎人”和“诺斯卡屠杀者”,他在挑战击杀了父亲之后领导整个部落长达数个世纪,无论是其他的蛮族部落混沌冠军、还是强大的末日龙魔,北方的恐怖野兽人亦或者是巨大的海蛇,这位伟大的国王都将对方屠戮殆尽,为恐虐的血腥殿堂中添上新的一笔。
他因此赢得了血神恐虐的喜爱,恐虐封他为自己的神选冠军,来自血神的祝福让他超乎寻常地长寿,和不朽。
这位恐虐的神选冠军只有一个遗憾,那就是他没有一个继承人,无数的蛮族女战士都愿意成为他的妾室和他分享自己的床铺,但是她们清一色只能生出女儿,埃吉尔恼恨于没有一个女性能够为他生下一个真正的蛮族战士。
他已经为血神斩杀了数以万计的敌人,却始终没能得到一个儿子。
于是,恐虐的神选冠军决定独自出发,他跨越混沌荒原,击杀无数魔物和一头混沌大魔,之后,他回到了斯卡林斯部落,穿着红色混沌盔甲,手持地狱战斧,用铁条装饰长到冒出盔甲的金黄色头发和胡子,苍白的眼睛闪耀着恐虐的怒火,华丽的盔甲悬挂着他纪念残酷血腥胜利的败将颅骨,将这些头颅献给了血神恐虐。
然后,他在无数颅骨做成的祭坛上向至高无上的血神发出了祈祷。
恐虐的神选冠军,想要一个儿子。
他的祈求得到了恐虐的回应,血神的神谕降临在了他的身上。
“能为你产下儿子的女人,就在南方,在布列塔尼亚。”
“去吧,去毁灭南方的低等人,将真正的文明带给他们,我的冠军。”
第302章 组建新步兵营
ps:感谢书友“ndjlcyx”的两个万赏,非常感谢!
春天,四月份,夜晚的吉恩城镇,一个年轻人拎着一条猪肉,拿着一瓶酒,敲着一扇木制的大门:“妈妈,我回来了。”
“雷蒙,你回来了?”老母亲穿着一身的兽皮衣服打开了房门。
这是一个巨大的木制建筑,里面分成很多的小房间,逃奴们被安排在这栋大房子里面,当他们没地方住的时候,他们就可以在这栋巨大的木制建筑里面居住,向伯爵缴纳少量的租金即可。
逃奴们并不把这里当成家,他们更希望能够自己在村庄内盖一栋房子,甚至是在城镇里面买一栋房子。
“妈妈,我回来了。”春季,夜凉似水,一阵寒风吹进屋内,雷蒙满脸疲倦地现身,年轻人显得非常疲惫,不过精神还不错:“累死我啦。”
“哥哥~哥哥~”弟弟托马斯从房间里面小跑出来,男孩依然很瘦,不过脸色已经好看了很多,小孩子流着口水,他看到了雷蒙手上提着的那块猪肉。
“哎呀,雷蒙!你怎么买了这么多肉啊?”老母亲立即抱怨道:“我们好不容易在这里站稳脚跟,你一天也就赚十个铜币的工钱,存起来不好么?”
雷蒙笑嘻嘻地走进房间,房间内是扫得非常干净的木地板,炉火被在房间中间点燃,房间里面维持着安静祥和的气氛。
“也没多少,一磅猪肉差不多四十个铜币,妈妈。”雷蒙将猪肉交到了老母亲的手上,年轻的农奴笑着说道:“来这边工作也一个多月了,我觉得我们应该吃点肉了。”
“哎呀,要是你父亲知道你这样乱花钱,他一定会将你吊起来打一顿的!”老母亲有些惶恐不安地说道,似乎对于儿子买了一磅猪肉感到非常惶恐。
很快,猪肉炖汤的香味就在屋内飘荡,老母亲将猪肉用刀切成了小块,加了一些盐,放入了原先正在煮的炖汤之中,猪肉的香味在房间里面飘荡,这一条猪肉就花掉了雷蒙四天的工钱,但是这对于农奴来说已经是个奇迹。
而这件事对于格拉摩根伯爵领内却并不稀奇,经过五年的发展,农奴们偶尔已经可以吃到肉了,自由民们的餐桌更是变得丰富。
“市场上最便宜的是兔肉和一些飞禽的肉,最便宜的只要二十个铜币一磅。”雷蒙放下工具,坐在了家里的木椅子上。
雷蒙在役所之内被招入矮人木匠工坊里面做工,每天工作十个小时,每天的工资是十二个铜币,一周一结算,除了礼拜日,每十天休息一到两天,也可以不休息。
雷蒙就选择不休息,或者对他来说,休息也不知道要做些什么。
兔子肉和飞禽肉对于农奴来说并不陌生,因为只有这些生物的肉他们可以经常吃到,兔子和飞禽们对于粮食作物来说是很大的威胁,领主便允许农奴们自行捕捉食用这些肉类。
老母亲在城内接下了一些针线活,一周下来也能赚三四十个铜币,一家人的生活好过多了,他们现在对生活充满着希望,雷蒙满心想着自己再多赚点钱,想办法盖间房子,摆脱现在寄人篱下的身份。 ↑返回顶部↑
但即使是强大的战士中,斯卡林斯部落的国王“红眼”埃吉尔-斯蒂尔比约恩依然可以称得上是最伟大的战士之一,他崇信血神恐虐,自号“灵魂猎人”和“诺斯卡屠杀者”,他在挑战击杀了父亲之后领导整个部落长达数个世纪,无论是其他的蛮族部落混沌冠军、还是强大的末日龙魔,北方的恐怖野兽人亦或者是巨大的海蛇,这位伟大的国王都将对方屠戮殆尽,为恐虐的血腥殿堂中添上新的一笔。
他因此赢得了血神恐虐的喜爱,恐虐封他为自己的神选冠军,来自血神的祝福让他超乎寻常地长寿,和不朽。
这位恐虐的神选冠军只有一个遗憾,那就是他没有一个继承人,无数的蛮族女战士都愿意成为他的妾室和他分享自己的床铺,但是她们清一色只能生出女儿,埃吉尔恼恨于没有一个女性能够为他生下一个真正的蛮族战士。
他已经为血神斩杀了数以万计的敌人,却始终没能得到一个儿子。
于是,恐虐的神选冠军决定独自出发,他跨越混沌荒原,击杀无数魔物和一头混沌大魔,之后,他回到了斯卡林斯部落,穿着红色混沌盔甲,手持地狱战斧,用铁条装饰长到冒出盔甲的金黄色头发和胡子,苍白的眼睛闪耀着恐虐的怒火,华丽的盔甲悬挂着他纪念残酷血腥胜利的败将颅骨,将这些头颅献给了血神恐虐。
然后,他在无数颅骨做成的祭坛上向至高无上的血神发出了祈祷。
恐虐的神选冠军,想要一个儿子。
他的祈求得到了恐虐的回应,血神的神谕降临在了他的身上。
“能为你产下儿子的女人,就在南方,在布列塔尼亚。”
“去吧,去毁灭南方的低等人,将真正的文明带给他们,我的冠军。”
第302章 组建新步兵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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春天,四月份,夜晚的吉恩城镇,一个年轻人拎着一条猪肉,拿着一瓶酒,敲着一扇木制的大门:“妈妈,我回来了。”
“雷蒙,你回来了?”老母亲穿着一身的兽皮衣服打开了房门。
这是一个巨大的木制建筑,里面分成很多的小房间,逃奴们被安排在这栋大房子里面,当他们没地方住的时候,他们就可以在这栋巨大的木制建筑里面居住,向伯爵缴纳少量的租金即可。
逃奴们并不把这里当成家,他们更希望能够自己在村庄内盖一栋房子,甚至是在城镇里面买一栋房子。
“妈妈,我回来了。”春季,夜凉似水,一阵寒风吹进屋内,雷蒙满脸疲倦地现身,年轻人显得非常疲惫,不过精神还不错:“累死我啦。”
“哥哥~哥哥~”弟弟托马斯从房间里面小跑出来,男孩依然很瘦,不过脸色已经好看了很多,小孩子流着口水,他看到了雷蒙手上提着的那块猪肉。
“哎呀,雷蒙!你怎么买了这么多肉啊?”老母亲立即抱怨道:“我们好不容易在这里站稳脚跟,你一天也就赚十个铜币的工钱,存起来不好么?”
雷蒙笑嘻嘻地走进房间,房间内是扫得非常干净的木地板,炉火被在房间中间点燃,房间里面维持着安静祥和的气氛。
“也没多少,一磅猪肉差不多四十个铜币,妈妈。”雷蒙将猪肉交到了老母亲的手上,年轻的农奴笑着说道:“来这边工作也一个多月了,我觉得我们应该吃点肉了。”
“哎呀,要是你父亲知道你这样乱花钱,他一定会将你吊起来打一顿的!”老母亲有些惶恐不安地说道,似乎对于儿子买了一磅猪肉感到非常惶恐。
很快,猪肉炖汤的香味就在屋内飘荡,老母亲将猪肉用刀切成了小块,加了一些盐,放入了原先正在煮的炖汤之中,猪肉的香味在房间里面飘荡,这一条猪肉就花掉了雷蒙四天的工钱,但是这对于农奴来说已经是个奇迹。
而这件事对于格拉摩根伯爵领内却并不稀奇,经过五年的发展,农奴们偶尔已经可以吃到肉了,自由民们的餐桌更是变得丰富。
“市场上最便宜的是兔肉和一些飞禽的肉,最便宜的只要二十个铜币一磅。”雷蒙放下工具,坐在了家里的木椅子上。
雷蒙在役所之内被招入矮人木匠工坊里面做工,每天工作十个小时,每天的工资是十二个铜币,一周一结算,除了礼拜日,每十天休息一到两天,也可以不休息。
雷蒙就选择不休息,或者对他来说,休息也不知道要做些什么。
兔子肉和飞禽肉对于农奴来说并不陌生,因为只有这些生物的肉他们可以经常吃到,兔子和飞禽们对于粮食作物来说是很大的威胁,领主便允许农奴们自行捕捉食用这些肉类。
老母亲在城内接下了一些针线活,一周下来也能赚三四十个铜币,一家人的生活好过多了,他们现在对生活充满着希望,雷蒙满心想着自己再多赚点钱,想办法盖间房子,摆脱现在寄人篱下的身份。 ↑返回顶部↑